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7-014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6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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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王达学、陈益民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孟亚楠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胜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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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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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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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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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