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取宝违法吸金逾百亿13人遭判刑 4人发监执行、4人拘提

快取宝违法吸金案,嘉义地检署对4名受刑人发监执行,另拘提4名受刑人。图为许姓投资人持有孙岳泽夫妻的支票,被跳票。(本报资料照/廖素慧摄)

孙岳泽夫妻遭嘉义检方发布通缉。(本报资料照/廖素慧翻摄)

快取宝公司违法吸金逾百亿案于2017年爆发,至今负责人孙岳泽夫妇仍潜逃海外,投资人兼招揽人的黄振龙等30人一审获判无罪,二审改判黄男等13人1年10月至9年不等徒刑,最高法院已驳回上诉定谳,嘉义地检署27日表示,有4人发监执行、4人缓刑、4人拘提、1人改期发监。

涉案的黄振龙、张治忠、吴姓、龚姓、于姓、蔡姓、陈姓、许姓、凃姓、郭姓、凃姓、黄姓、周姓等13名受刑人,历经5年多侦查、起诉、一审及二审判决有罪,各处1年10月至9年不等刑期,三审维持二审判决确定。

嘉检表示,黄男已于10月24日发监执行,吴男、于男、蔡男于26日发监执行,周男申请延期有正当理由,改为11月7日发监;张男、龚男、陈男及许男4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报到,均核发拘票,交警方拘提,其中陈男已缴回未扣案犯罪所得1090万6350元。

凃男、郭男、凃男及黄女等4人虽宣告有期徒刑,但附加有条件缓刑确定,附加条件有向公库支付一定金额款项、义务劳务、缴回犯罪所得。

嘉检表示,此案事证繁杂,经过一、二及三审检察官接续努力,终得有罪判决确定,检方期使众多被害人的权益得到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