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地下汇兑案 主嫌判1年半
百亿地下汇兑主嫌吴承霖于嘉义地方法院审理期间出庭。(本报资料照片)
台商吴承霖涉嫌经营地下汇兑,经手史上最大宗地下汇兑金额124亿89万余元,其客户之一田孝祖、林勇志等人将网路博弈所获利约8亿元透过此管道洗钱,嘉义地院昨日针对此案判决90名被告有罪,吴承霖判刑1年6月、田孝祖5年。全案可上诉。
田孝祖被控经营赌博网站,利用大陆地区金融帐户收付赌金,再透过吴承霖地下汇兑组织及不实合约等手法,将赌金分批汇回台湾;田孝祖去年10月间被羁押,12月间以2500万元交保。
法官审理认定田孝祖将赌博犯罪所得以地下汇兑汇回台湾,掩饰、隐匿不法所得的去向,制造金流断点,妨害金融秩序,赌博罪判处2年8月,共同犯洗钱罪判处2年6月、并科罚金8万元,得易服劳役,应执行5年徒刑,罚金并执行之,追征未扣案之犯罪所得8亿元。
林勇志赌博罪判刑1年7月,共同犯洗钱罪判刑7月、并科罚金6万元,罚金得易服劳役,应执行2年徒刑,罚金并执行之,均缓刑5年,于本案判决确定后1年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200万元。林勇志遭查扣的保时捷等名车拍卖所得1200多万没收。
吴承霖犯洗钱罪,判1年6月徒刑,并科罚金8万元,罚金得易服劳役,未扣案之犯罪所得47万2843元没收,吴还另涉《银行法》、《洗钱防制法》案件审理中。
嘉义检警于2019年8月间查获吴承霖及陈玟叡夫妻涉嫌集团化经营两岸地下汇兑,2年间汇兑总金额约124亿89万余元,依银行法、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并陆续追查出知名博弈富商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