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20年假球案 陈致远、张志家7球员获轻判定谳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中华职棒球员配合组头「雨刷蔡政宜收钱打放水球案,台湾高等法院13日宣判,陈致远、张志家、蔡丰安杨博任、庄侑霖、许人介、曾汉州7球星,及蔡政宜、前台南县议会议长吴健保等人均获轻判,法官并以原审考量中华民国刑法新旧法适用,将并科罚金部分全部取消。

▲中华职棒20年爆发的假球案,上诉被告包括陈致远、张志家均获改轻判。(图/东森新闻提供)

2009年中华职棒20周年再度爆发打假球事件,当时共有44名现役或离职球员涉案,包括兄弟象与La New熊队前球星陈致远、张志家也在列,涉案球员又以象队、熊队与前中信鲸队为主,人数更是最多1次,兄弟象队多达26人涉案,甚至连前日籍总教练中込伸也沦陷,坦承打放水球。

板桥地检署(现改为新北地检署)经侦查后,共起诉24人涉犯诈欺取财与赌博罪嫌,一审包括不认罪的陈致远、张志家等7球星均各被依诈欺取财罪判刑2年6月与2年2月,组头蔡政宜3年10月、暴力恐吓球员打假球的前台南县议会议长吴健保一审也被合并判刑7年。

陈致远、张志家、蔡政宜、吴健保等13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台湾高等法院审结今宣判,陈致远改判6个月、张志家4个月,蔡丰安、杨博任各从1年、2年改判为6月,投手庄侑霖因兼任组头,从3年2月改判为3年,许人介从1年3月减为3月,曾汉州因帮助吴健保恐吓球员,从4年改判1年不得易科、另1年10月得易科。

所有上诉被告均获轻判原因,法官表示,原审未考量中华民国刑法新旧法适用,除并科罚金部分全部拿掉;另因刑法新旧法适用,95年7月前犯罪,应视为连续犯,仅论一罪,所以被告刑度都降低。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