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教文宣藏尾诗「张进峰灭」 班主任辱对手判拘役

补教文宣藏尾诗「张进峰灭」引起一场官司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文理补习班侯姓班主任,在招生文宣中以每句4字藏尾诗夹藏「张进峰灭」字眼攻击对手,台中地方法院公然侮辱罪判侯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

台中地院23日判决指出,35岁的侯姓男子为台中市某文理补习班的执行班主任,在民国100年7月所制作的招生广告文宣中,以横式印制每句4字「隆重开张」、「再创精进」、「追求高峰」、「生生不灭」等字眼,以各句尾直式观看为「张进峰灭」。

招生广告文宣经由补习班不知情人员打字编排送印,发送给学生家长。旧名为「张进峰」的张姓补教同业对手,因与侯男竞争怨隙出面控告侯男涉公然侮辱。

台中地院审理时,侯男补习班人员作证指出,文宣内容是侯男所写,经打字送印发送;侯男曾在广告单「隆重开张」、「再创精进」、「追求高峰」、「生生不灭」等句的句尾,用手势圈出给干部看。

侯男坦承撰写广告文宣,也知对手两年前旧名,但否认以藏尾诗侮辱对手。他指称,文宣在表达自己的补教经验及期许,若意在攻击就会用现名,且句尾字体及大小都与全句一致,并未刻意凸显。

台中地院以藏尾诗将要表达的内容,置于每诗句的最后一字,而「灭」字根据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的解释有「熄灭」、「除尽」、「消失」、「绝尽」、「 淹没」等负面词语,认定隐含让对手从补教界消失、绝尽的意思,依公然侮辱罪判刑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