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咬烂狐狸犬腿 再啃断女主人手指 饲主判拘役

比特犬咬断狐狸大腿主人手指,饲主遭判拘役35天确定。(示意图达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45岁孟姓女子,去年10月带2只凶猛的比特犬与班道戈犬到顶楼遛狗,刚好遇见邻居陈女,也带着饲养的狐狸犬上楼,比、班见狐狸犬狂吠不止,抓狂对狐狸犬攻击嘶咬,几乎扯烂狐狸犬的大腿,陈女为了救爱犬徒手扳开比特犬的嘴,也惨遭咬断手指,陈女愤而告上法院,判决结果出炉,士林地院依过失伤害罪,判孟女拘役35天,得易科罚金3万5千元确定,民事赔偿部分仍在审理中。

判决书指出,2019年10月24日傍晚5时许,孟女带着饲养的2条猛犬社区顶楼遛狗,将安全门关闭后,让猛犬自由活动10分钟,此时邻居陈女也恰巧上楼遛狐狸犬,因狐狸犬警觉心重,见到2条猛犬开始狂吠,2猛犬立即扑上来朝牠攻击嘶咬。

陈女见爱犬大腿遭咬伤,情况危急之下,伸手扳开比特犬的嘴,随着抱着爱犬逃离顶楼,不料比特犬一路追来,咬住陈女右手臂,造成多处开放性伤口、左手小指闭锁性骨折,事后愤而控告孟女涉犯过失伤害罪。

孟女到案后辩称,到顶楼后有将安全门关闭,采取防范措施,2爱犬听到狐狸犬吠声跑过去,因遭狐狸犬攻击才反击。陈女迳自扳开比特犬的嘴,也有过失。

士林地院认为,社区顶楼属于公共场合,即使关上安全门,住户仍得以随时出入,孟女带2只猛犬出入公共场所,应遵守动物保护法牵绳炼、戴口罩」,导致陈女遭受攻击,考量孟女已认错道歉,一审依过失伤害罪判拘役35天,得易科罚金。孟女认为刑责过高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