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坐12楼采光罩抽烟坠天井亡 淡大判赔166万元

▲淡江大学商管大楼。(图/翻摄淡江大学网站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淡江大学一名赖姓男学生同学坐在商管大楼12楼顶采光罩抽烟,起身时,他疑似手压到采光罩造成破碎,摔落4楼中庭身亡。士林地方法院认为,学生上顶楼抽烟校方不仅未禁止、劝阻,采光罩不透明也未设警告标志,判淡大应赔赖生父母共166万8000元。

赖生就读淡大财务金融学系一年级,3月6日下课和骆姓、李姓同学跑到商管大楼12楼抽烟,因想看风景,还爬越1.5尺围栏,坐在遮光罩上,但赖生起身时,疑似手撑起的力量导致采光罩破碎,不幸坠落4楼中庭身亡。

李生表示,不知道采光罩下是8楼天井;赖生父母也说,采光罩是白色无法透视,且底下也没设防坠网,认为学校应负责,各向校方索赔200万元精神慰抚金和丧葬费,共400万元。

士林地院认为,淡大未禁止、劝阻学生到顶楼抽烟,采光罩也没设立警告标志,应负8成责任,赖生进入顶楼负2成责任,判淡大应赔赖生父母各90万8000元和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