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缠世新学妹男大生 民事判赔145万元

陈姓男大生痴缠刺杀世新学妹民事判赔145万元。(本报系资料照)

前年就读世新大学大三的陈姓男大生,痴缠追求石姓学妹遭拒,竟趁学妹上课在教室前拿出预藏水果刀刺杀对方3刀,石姓女学生经送医,幸伤势并无大碍,陈上周被最高法院杀人未遂罪他判刑6年定谳后,石姓女学生民事求偿500万元案,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审结,法官判陈要赔145万1725元。本案可上诉。

陈姓男大生因长期追求石姓大二学妹不成,2017年12月11日上午,在世新舍我楼301教室外找学妹谈判双方发生争吵,陈拿出预藏水果刀,朝石女右颈等处连刺3刀,经助教制止后,他才将刀子丢在地上,石姓女学生经送医救回一命。

一审陈男判刑5年6月,但二审高院认为他在校园内行凶危害不轻,且犯后否认犯行,也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或先行给付部分赔偿,因此加重改判6年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本月8日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