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学长追求遭拒…刺杀判赔145万 女大生「希望他永远被关」
世新大学陈姓男大生因追求学妹不成,在教室内拿水果刀,众目睽睽下刺杀学妹,陈男被判6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学妹及家属求偿5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陈姓男大生须赔偿学妹145万1725元。全案可上诉。到庭听判的被害学妹母亲转述女儿的心情,称她至今都未能走出阴霾,很害怕陈男出狱后又再犯「希望他永远被关」。
听到判决结果,受害石姓学妹的母亲显得无奈,她表示女儿到现在心理还有相当大阴影,总是觉得被刺伤的伤口好不了,虽然校方安排防身术课程,但受创的情绪还是无法恢复,甚至表示「希望他(陈男)永远被关」,让做妈妈的听了好难过。
石母强调,不是赔偿金多少的问题,而是自案件发生以来,陈男及其家属的态度让她心寒。案件发生前,就曾寄发存证信函给陈男,却被说是「公审」,案发后,对于犯案动机等,陈男也是诸多不实陈述,却强调那是应有的「辩护权」。
另外,案件发生后,石家曾要求除了赔偿外,陈男及家属应同意并签下保护令,但都被拒绝,虽然陈男被判6年刑期定谳,但只要3年多就可以假释出狱,石母激动表示,出狱后难保陈男不会再犯「谁来保护被害人?」
▲受害石姓学妹的母亲,呼吁政府应尽速针对保护令修法,保障被害人权益。(图/记者杨佩琪摄)
日前开庭,被害石姓女学生的委任律师表示,到现在为止,该名石女还得继续进行心理咨商,希望法官考量其未来在人格正常发展,以及亲密关系建立上将受到重大影响,给予适当补偿金额。陈男的委任律师则强调,求偿金额过高,因已先行赔偿过20万元,希望法官能驳回请求。
陈姓男大生于石姓女学生高一时,在捷运上搭讪认识,之后陈男经常约石女出去,希望能够进一步交往,但都遭石女拒绝。陈男不死心,多次跟踪、骚扰石女。
但陈男突然拿出还没出鞘的水果刀,石女见状立即跑回教室,大喊「老师救我!」但陈男追上,将石女的头压制在课桌上,拿刀朝她的头、脸、颈部划3刀,造成1到3公分的3处伤口。陈男随即遭到制伏,移送法办。至于石女经送医包扎后没有大碍。
陈男被捕后否认具有杀人意图,表示因石女不理他,才追过去拿刀划伤她,不小心划到伤石女「其实我不想伤害学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陈男的律师并主张精神障碍,但检方不采信,仍依杀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诉。
一审期间,陈男的律师主张陈男患有有亚斯伯格症,长期就医,声请对陈男精神鉴定;但合议庭未准许,只传唤陈男的主治医师,证明陈男是亚斯伯格症确诊。另外合议庭也依照修复式司法,建议双方和解,陈男方面愿给付60万元,但石女方面则要求100万元,和解破局。最后一审认定陈男有罪,判刑5年6月。案经上诉,高院仍认定他犯杀人未遂罪,加重改判6年。最高法院8日驳回陈男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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