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45万偷渡来台!陆石油女CEO忧遭海外追杀 求不被驱逐出境

陆石油女CEO花145万偷渡来台,自首审判后遭驱逐出境,但她忧遭海外追杀,上诉后仍被驳回。(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大陆一名曾任石油公司CEO肖姓女子,花145万元从香港辗转偷渡来台,并再北上自首,遭依法起诉,士林地院依犯经许可入国罪,判处2月得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肖女忧遭大陆政府海外追杀提上诉,法院认为,肖女已是万那杜国籍,且非法入境,不宜继续居留台湾,驳回肖女上诉。

据判决书记载,肖女于111年5月5日,花港币35万(约新台币145万元)代价安排偷渡,并且由香港某码头搭乘快艇,辗转其他船只接应,从高雄非法入境,后来肖女又到移民署北区事务大队台北市专勤队自首;士检依犯入出国移民法之未经许可入国罪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内湖简易庭依犯未经许可入国罪,判处肖女2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肖女不服上诉,并称自己原本在大陆石油生意开设炼油厂,但因炼油厂要扩建,且有后备产品需要合作便来到台湾,后来她回大陆后,因为建庙引起风声遭大陆公安抓,她被释放后也注销国籍转入万那杜国籍,并从香港到台湾主动自首。

肖女原以为可以留在台湾,并且要以投资移民来台,但经济部告知需要户籍,且法务部称可以投资移民为由申请永久居留,后来她在彰化、北港、金山建工厂,便听到朋友大陆公安要将她追捕回去,因此,若她出境就会有生命危险。

肖女的辩护人也称,肖女转入万那杜国籍后,仍遭大陆政府在海外追杀,肖女认为「全世界唯一安全的地方是台湾,若非疫情,台湾国门闭锁,也不必冒着偷渡风险入台」,因此,迫于无奈,只能偷渡,再向移民署自首。

肖女的辩护人还说,肖女对于废旧轮胎处理颇有研究,本身也有石化与环保工业相关背景专业技术,可对于台湾这部分技术贫乏提供贡献,且已经备妥在台湾投资移民的各项文件,无危害台湾社会安全之虞,但原审宣告驱逐出境,恐再遭大陆政府缉拿,盼能撤销原判决,请求法院谕知被告拘役59日,或不予驱逐出境。

二审合议庭认为,肖女为万那杜国籍且非法入境,因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宣告,不宜继续居留台湾,执行完毕或赦免后,有驱逐出境必要,肖女与其辩护律师请求判处拘役59日或不予宣告驱逐出境,为无理由均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