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痴恋学妹被拒竟追砍 世新男大生判5年6月
▲世新大学陈姓男大生,因追求学妹不成,持水果刀追砍对方。(图/记者柳名耕摄)
世新大学一名陈姓男大生因追求学妹不成,2017年12月在教室里持刀砍伤学妹,被依杀人未遂罪起诉。先前开庭时,陈男母亲当庭痛哭,强调儿子有「亚斯柏格症」,会持续治疗,希望法官能给他一次机会。全案31日上午宣判,台北地院依杀人未遂罪,判陈男5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案发当天,陈男和学妹在教室外谈判,一言不和发生争吵,他拿出预藏的水果刀,刺伤对方颈部,当场血流不止;学妹惊恐地摀着伤口大喊「老师救我!」所幸张姓助教见状上前压制,事态才未扩大。而男大生砍人后落网,被依杀人未遂罪嫌查办,即被羁押。
先前学妹出庭时,提出2015年自2017年的脸书、简讯、Line对话等,强调陈男对她骚扰的程度,让她快要崩溃,虽陈男家人也保证不会再让儿子骚扰她,还签下保证书,但还是没用;去年9月陈男更曾尾随到学妹的家门外,掩住她的口鼻,之后还假冒她的朋友约见面、在学校堵人,每一次出状况都会道歉「不会再这样了!」却还是不断发生。
合议庭认为陈男虽经助教大声喝斥后,随即停止攻击,且口中喃喃自语称要自首,但他并不是向有侦查犯罪职权的公务员自承犯罪,也没有委托助教向司法机关转述犯罪之意,与自首要件不合。
法官参酌陈男因为无法理解、接受学妹的态度逐渐冷淡、疏离,甚而表示要断绝朋友关系、拒接来电、要求不要再联系接触,更于脸书、通讯软体上以激烈言语相待后,再于案发当日,当学妹扬言将循法律途径处理,他一时情绪激动,持刀刺向对方头、颈部等人体要害部位数次,所幸经旁人制止,才未造成死亡结果,但已经造成对方身心遭受创伤与煎熬,而且是在学生活动、往来频繁的校园内犯案,对于校区安全及社会治安造成的危害非轻,应给予适度的惩罚。
法官考量陈男没有犯罪前科,案发的时候只有20岁,在年轻、思虑不成熟的情况下犯案,审理时表示愿给付学妹60万元至100 万元作为赔偿,并同意举家迁移,以避免日后再度造成恐慌,但最终因为赔偿金额及其他条件无法达成共识,导致和解未能成立。
法官另参酌诊所医师、陈男母亲证词,以及医院诊断证明书、临床心理衡鉴转介暨报告单、世新大学个案辅导摘要纪录等证据,他罹有亚斯伯格症、过动症,对于社会性线索的觉察、旁人所表达言词与情绪、内心想法的理解、因应均较一般同龄者薄弱,在社交情境的理解上有困难,导致他屡屡无法理解学妹的情绪反应,一而再、再而三地接触、跟踪,为犯行埋下隐忧。
案经台北地院数月审理后,认定陈姓男大生确实有杀人动机与犯意,依杀人未遂罪,量处5年6月徒刑。男大生的辩护律师在宣判后指出,现在社会对精神相关疾病普遍有较正确的理解,但仍有些民众较不了解,希望民众用善意的角度来理解事件,才能减少悲剧发生,男大生和他的家人都不希望制造外界对亚斯伯格症的排斥与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