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就促津贴免附户籍誊本 每年5千人受惠

独力负担家计者及原住民申请各项就业促进津贴,简化检附户籍誊本,改以户口名簿影本作为领取津贴的应备文件。(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修正发布「就业促进津贴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独力负担家计者及原住民申请各项就业促进津贴,简化检附户籍誊本,改以户口名簿影本作为领取津贴的应备文件,独力负担家计者所附的户口名簿需包含本人及受扶养亲属的资料,预计每年约有5千人受惠。

为提升行政效率服务品质,配合内政部推动全面免附户籍誊本政策,劳动部修正「就业促进津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独力负担家计者及原住民申办临时工作津贴、职训生活津贴或求职交通补助金措施时,不需要再向户政单位申请户籍誊本。

劳动部表示,「就业促进津贴实施办法」自91年发布施行以来,对于促进失业者迅速重回就业市场以及照顾其一定期间的基本生活,已有一定成效,并呼吁非自愿离职者或中高龄、原住民、身心障碍者、独力负担家计者、长期失业者,可多利用相关协助措施,到全国各地所设的358个就业服务据点,洽询个别化的就业咨询职业训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