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生女 夫请户籍誊本赫见多了一女

一名人妻外遇生女丈夫户籍誊本赫然发现多了一女,愤而提告。(本报系资料照片

一名人妻外遇生女,丈夫办户籍誊本赫然发现多了一女,愤而提告。(本报系资料照片)

彰化县一名已婚18年的黄姓人妻,前年四月认识外遇对象陈男后,去年2月产下一女,陈男到医院陪产,假冒黄女丈夫签名办理生产入住手续,产后为了女婴户口母姓与办理户籍迁出,两度冒用黄夫印章,遭彰化地院伪造文书罪名宣告缓刑,且陈男需依调解内容赔偿黄夫50万元。

根据判决书,39岁黄女2000年底与丈夫刘男结婚,前年4月间结识陈男,进而交往,并于去年2月在秀传医院产下一女,产女期间陈男直接冒充刘男身分在医院陪产、以配偶刘男名义签署相关医疗文件

去年3月、4月,为使女婴从母姓再迁出户籍至屏东陈母住处,黄女未经丈夫同意,二度拿其印章在约定书等相关文件上盖章,刘男直到申请户籍誊本时,才得知上情提告。

根据了解,黄夫疑似与黄女分居,或是因案入监服刑中,才会对妻子外遇还怀孕产女毫无所悉;新生女婴报户口后,生父登记为刘男,黄女却未经同意,直接持刘印章在出生证明相关文件上,盖章约定同意从母姓,之后随即将女婴户籍迁出,二度冒用刘印章盖同意委托书,委托陈男代为办理迁户籍。刘男直到请领户籍誊本发现户口内多出一名女婴,才让妻子外遇奸情曝光,愤而提告。

彰化地院法官依伪造私文书罪,判处黄女应执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陈男则判11月,得易科罚金、缓刑5年;陈男并与黄夫达成调解,分50期按月给付1万元,共需赔偿50万。黄、陈两人通奸、相奸罪嫌另获彰化检方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