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看户籍誊本才知戴绿帽 怒告前妻获赔40万

林姓男子发现前妻在还没离婚时与小王产下1子,士林地院判决应赔偿40万元精神慰抚金。(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刘姓女子林男在2017年3月20日协议离婚,同年11月她产下1子,并登记成林男的长子。直至隔年1月,林男调阅户籍誊本,赫然发现自己「戴绿帽」,怒告前妻违背善良风俗加害于他并求偿60万元精神慰抚金,士林地院日前宣判,判决刘与小王连带赔偿林男40万元,可上诉。

林男担任工厂作业员月薪2万多元,2015年1月底与刘女结婚,2年多后两人感情不睦,3月20日协议离婚,但刘女在2017月11月4日产下1子,登记为林男的长子,但林男完全不知情,直到隔年1月间,林调阅户籍誊本,赫然发现名下竟有1子。

林推算受孕期间,应是两人婚姻存续中,刘女与小王通奸怀孕,提告侵害配偶权。

判决指出,通奸足以破坏夫妻之间生活,非法之所许,刘女、小王的行为已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而且,婚姻是以夫妻共同生活目的,配偶应互相协力、互负诚实义务,保持其共同生活的圆满安全及幸福。

法官认为,刘女破坏婚姻生活,竟有将通奸所生的小孩登记为林男长子,更加深对他的痛苦,因而认定林男应赔偿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