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不到清境四星饭店「505号房」!女客竟动粗 还要业者赔她30万
▲女子预订南投清境四星级饭店时指定要住505号房,结果当天没住到,不但动粗,还反向业者提告求偿。(图/记者李宜秦摄)
记者陈羿妏/南投报导
许姓女子2015年以住宿券预订南投清境一间四星级饭店,打算于该处度过圣诞假期,并向业者指定想入住「505号房」,但到了当天,她发现被安排「601号房」后,竟动粗破坏柜台物品,事后还控告业者,没让她好好过假期,提告求偿30万元。不过,日前南投简易庭审理后,判许女败诉。
判决指出,许女主张,2015年她预约房间时,有明确告知要入住「505号房」,也应业者要求给付订金,便认为业者会处理她的需求,怎料,当天到现场后,业者却提供「601号房」,在这之前没有详细告知她。
许女还提到,2015年圣诞假期对她而言很重要,而业者处理不当,一直激怒她,还叫警察过来,让她没办法好好度过假期,当天还淋雨,因此感冒10天,这几年处理这些事情的时间对她来说也是一种损失,因此求偿30万元。
不过,业者表示,根据当时与许女往来的电子邮件,他们已明确告知因电脑自动排房,无法指定房号,而他们在得知许女不满后,为息事宁人,经许女同意已为其另寻民宿,更直接替许女支付住宿费,然而,许女当天离开前,却诬指饭店同仁服务态度恶劣,还动手恶意破坏柜台物品,事后也不愿赔偿,他们才会报警提告;业者指出,毁损部分目前已撤告,只盼事情能圆满,而住宿券是可退费的,他们没有不让许女退费。
对此,法官认为,业者于订房的电子邮件上,有告知「电脑自动排房,无法指定房号,只能尽量安排」等语,故无法认定许女有何权利受到侵害,最终以求偿无据,判许女败诉。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