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小王抚摸妻大腿臀部 绿帽男怒离婚要2人赔80万
桃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控诉妻子小美(化名)不仅对婚姻不忠,甚至与外遇对象阿勇(化名)多次发生亲密互动。(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桃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控诉妻子小美(化名)不仅对婚姻不忠,甚至与外遇对象阿勇(化名)多次发生亲密互动,严重侵害夫妻关系,导致婚姻破裂。阿德愤而提告,要求两人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8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勇确实涉入婚姻生活,但判赔5万元。可上诉。
阿德指出,她与妻子小美于民国100年7月13日登记结婚,为夫妻关系(已于113年7月16日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小美与阿勇多次发展出超越一般社交界线的不当行为。根据阿德提供的证据显示,小美与阿勇曾在公开场合牵手、勾肩搭背,甚至一同进入租屋处;阿拥有抚摸小美之臀部及大腿;有小美在机车后座搂抱阿勇等,行为举止亲密超出常人想像。阿德认为,这些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应有的信任,决定诉诸法律,追讨精神赔偿8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小美与阿勇的牵手、勾肩行为确实逾越社交范畴,但对于其他指控,包括肢体接触等行为,因证据力不足未予采信。小美与阿勇的亲密互动已构成对阿德婚姻权益的侵害。
法院审酌,阿勇明知小美已婚,仍与其交往,行为明显违反社会善良风俗,侵害配偶权属实。然而,对于阿德请求的80万元赔偿金,法院考量实际情节及提供的证据,认为金额过高,最终酌情判定阿勇需赔偿阿德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