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监目睹妻牵小王进摩铁 绿帽夫80万赔偿金还是全飞了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中一名人夫阿文化名)怀疑胡姓妻子外遇,偷偷跟监没想到竟然真的目睹对方和王男子一起进入汽车旅馆,虽然刑事部分证据不足不起诉,民事部分他提告求偿80万元,却还是被法官驳回,只因为无法证明小王是否知道妻子已婚的身分

▲阿文看到妻子和王男一起进入摩铁,气得拍照提告。(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阿文指控,他与妻子结婚后育子女(现已离婚),对方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和王男交往,不仅租屋同居,2017年11月还被他撞见两人一起进入汽车旅馆,怀疑是进去里面发生性行为,气得提告妨害家庭案件进行中两人竟然继续交往,妻子甚至把名下的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给外遇对象

虽然刑事部分胡女及王男获不起诉,但阿文认为,上述行为已经侵犯到配偶权,他也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必须求助医师治疗才能继续生活,因此决定在民事部分提告求偿80万元的赔偿金

▲王男强调,租屋是拿来当成画室而非同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不过,被指控为小王的王男反驳,自己是在2017年9、10月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胡女,当时女方声称已经离婚,他没有看过身分证,也不知道那是育有子女的人妻,真的不是故意要介入他人家庭,至于租来的房子是当作画室使用,而非拿来同居,承租人则是他的母亲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阿文拍到两人一同进入摩铁的照片,最多证实他们有密切的男女关系,却无法证明王男知道胡女已婚,加上抵押名下不动产是对自己财产处分行为,不是构成「侵权行为或故意、过失」的要件,最后驳回阿文的告诉,裁定王男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