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小王偷吃人妻惊见绿帽夫带队抓奸!3楼跳下仍须赔偿

▲军官偷吃人妻遭抓奸,竟从三楼跳下。此为示意图。(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军中日前发生一起不伦案件,同为军人的柯姓男子与王姓妻子,妻子与队上同事林姓军官不伦,柯男2019年6月间趁着2人到旅馆时,带征信社人员打算破门抓奸,但林姓军官从房门的猫眼上看到柯男,情急之下,竟冒着大雨,从3楼外的招牌灯箱跳下,但仍被1楼员警逮到,带回采证。高院审理后,判决不伦2人须赔偿15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柯姓男子与王姓妻子于2013年初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但妻子自2018年7月初起,一再要求离婚,甚至签妥离婚协议书要求柯男签名用印,不愿再同居一室。妻子也从2019年3月起,要求柯男须外宿于营区,不得住在家中。柯男怀疑妻子有染,因此找征信社调查。

柯男调查后发现,原来妻子早已与林姓军官勾搭上,2人多次到旅馆、摩铁开房间大战。2人又于当年6月13日深夜23时30分,入住某旅馆。柯男于是在隔日凌晨2时10分会同征信社人员及派出所员警,前往敲门抓奸。一伙人冲进房后,仅发现妻子一人,林男自三楼跳窗,但被一楼员警逮到,带回采证。柯男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不伦的2人连带赔偿200万元。

法院审理时,2人仅承认共处一室,但否认通奸;林姓军官更说当天因王女说家中整修,所以带她到旅馆住宿,2人在房间内吃零食、看电视,这时突然有人刷房卡并转动门把意图进入房内,林男自猫眼向外看,发现门外站有一名中年男子及五、六名年轻人,担心门外男子意图不轨,为避免不必要之误会与冲突,才会选择自窗户离开,并于警方到场后,即从招牌灯箱跳下,与员警一同返回。

虽然2人否认,但法院根据枕头压痕等客观证据,认定2人确实具有奸情,侵害柯男配偶权,因此判决2人连带赔偿15万元。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驳回双方上诉,还是判赔15万元。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