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人妻连劈2小王 绿帽夫见「想跟你赖床」怒揭奸情

高雄1名已婚保险女经纪劈腿2小王,这动作被绿帽夫发现奸情提告求偿。(示意图,达志影像)

高雄市1名已婚从事保险经纪人的郭姓女子,已婚劈腿2男,其中1男是高雄知名餐厅老板,郭女因换手机,将和小王的对话存在担任保险经理的丈夫所共用的电脑中,被丈夫抓包,截取妻子和2名外遇对象暧昧对话,各求偿80万及20万,关键的Line对话,让绿帽夫官司一胜一败,获赔30万。

2021年5月,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将刑法239条的通奸罪除罪化,通奸刑事无罪之下,让当事人配偶转而以民法求偿,在通讯软体发达下,出现不少元配或丈夫截取出轨的配偶和小三或小王外遇的Line对话,成为提告求偿胜诉的铁证。

高雄市一名郭姓女保险经纪人,已婚劈腿2男,其中1男是高雄知名餐厅陈姓老板,郭女红杏出墙,因换手机,将和陈男的亲密对话存在和担任保险经理的邱姓丈夫共用的电脑中,被丈夫发现截取通奸对话内容提告,求偿80万元。

由于陈男和郭女亲密对话中有「抱抱」、「想跟你赖床」、「没情趣」、「以后不摸了」、「因为你摸我」、「每次都像刚开始」,以及郭女为了陈男还去做不孕相关检查,2人在争执中郭女气愤下说出「当我砲友是不是」等对话,另有亲密合照,承审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陈、郭二人显然已逾越正常交友应有分际,判决2人须赔偿邱男30万元。

郭女另被丈夫认为婚姻期间,和黄姓男客户有暧昧关系,但双方对话中,只有黄男对郭女表示「对不起,没有玩弄妳」、「我是真的喜欢你」等语,法官审酌无从认定双方之间有已达男女关系情爱间的程度,因此判决黄男部分不用赔偿。

外遇的Line对话成侵犯配偶权铁证求偿案例屡见不显,1名已婚萧姓女子和美国籍男子外遇,2人之间的亲密对话和照片被女子的未成年儿子发现后,告知父亲。

孔姓男子得知妻子红杏出墙,自己戴了绿帽,截取妻子对老外甜喊「 be a good girlfriend for you」,双方多次在对话中互诉「Ilove you」、余生都要和你在一起,以及过夜、做爱后导致私密处疼痛的亲密对话内容,认为2人有不正当男女交往关系,有多次性行为,妻子不仅多次单独夜宿老外家,甚至曾彻夜照顾生病住院的老外,于是以2人侵犯配偶权,求偿70万。

法官审酌萧女和外遇对象往来显已逾越普通朋友一般社交行为之分际,破坏孔男和妻子萧女之间的婚姻幸福,因此判决萧女和老外须赔偿孔男20万。

律师林冈辉指出,通奸除罪化后,刑事无法追究,被出轨的当事人希望透过法院判处一定数额的精神慰抚金,因此转为民事求偿索取慰抚金的案例越来越多;建议当事人要胜诉,得先搜集外遇关键证据,例如有无和第三者发生性行为、次数、有无私生子,以及与被害配偶精神所受痛苦程度,若有就医,记得索取诊断证明书等,如此胜诉机率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