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遇辩只是性交易 小三:我知道他已婚 悲剧了

人夫外遇老婆抓到。(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屏东报导

一名陈姓男子外遇戴姓小三事情曝光后挨告妨碍家庭,虽然他辩称2人只是性交易,不是通奸,但因为戴女确实知道他是有妇之夫,因此仍通奸罪各处有刑徒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及上诉。

据判决书,陈男去年3月间到小三家床战,但却被妻子发现,虽然挨告后2人都说只是在性交易,并非通奸,更否认外遇出轨,不过戴女早就知道陈男是有配偶的人,因此无论他们是否支付对价或掺杂感情因素,都是触犯通奸。

法官审理后认为,戴女明知陈男为有配偶之人,仍与其发生相奸行为,妨害家庭及婚姻关系和谐,破坏陈妻家庭圆满,造成其精神上之痛苦,而陈男也明知是有配偶之人,竟于婚姻关系存续中违反配偶互负忠贞义务,至今仍未和解,因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