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房签契约「假结婚」 人夫外遇小三不用赔
▲夫妻俩都觉得自己已离婚,有小三也不能告。(图/达志/示意图)
一名陆军刘姓少将外遇部属的妈妈,事情曝光后为了保住仕途,选择直接离婚,后来又为了房贷从新跟前妻结婚,不过仍跟潘姓小三来往,因此被妻子提告求偿,但法官认为夫妻俩其实都不认为自己处于结婚状态、妻子也曾签合约同意不干涉丈夫交友,因此判决免赔。
据判决书,刘男、游女于1992年结婚,婚后育有2子,不过2人因为外遇、房贷等因素2015年1月签字离婚,3个月后又登记结婚,后来又因为小三问题闹上法庭。刘男指控,与妻再婚纯粹是为帮对方办理房贷的「假结婚」,对方曾允诺房贷核款后立刻离婚,双方签有契约,没想到游女反悔,他只好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之诉。
对此,游女则反驳,说原本的离婚才是「假离婚」,原因是刘男当初外遇部属的母亲,他为了保住仕途要求先离婚,但事后竟光明正大与潘妇交往,因此向法院反诉离婚无效,成功获得胜诉之后便又提出民事求偿。
由于游女曾于2015年4月签下「结婚后不得干预、调查、过问刘男在外的交友行为,并在新屋获贷款及交屋后解除婚约」,刘男也在签字离婚当下自认已单身,才与潘妇交往、潘妇也曾看过刘男身分证配偶栏是空白的,因此法官认为2人并无侵害游女配偶权,判决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