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2年…新房东「想终止契约」!小店家崩溃:只赔1个月租金
▲原PO的新房东要求终止合约,让他不知该如何是好。(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若早已签好租约,房东却临时换人,该怎么办呢?台南一名网友表示,他租房开店不到半年,房东突然更换,对方只愿意赔偿1个月的租金,但考量装潢及设备的损失,让他有苦难言,只好PO文询问网友意见。
该名网友在脸书社团「台南大小事」发文表示,他与旧房东签约2年,自己开了一间小店营业,岂料不到半年,房东马上更换,新房东还提出赔偿1个月租金来终止合约。
原PO说,他一想到店面的装潢,生财工具及设备等都已支出,完全不知到该如何计算损失,但1个月的租金绝对是不够的,因此PO网寻求网友协助。
网友看完纷纷留言,「你签两年不用理他」、「你别傻傻被他乱讲之后重签合约,有事法院见」、「买卖不破租赁」、「不用理会,让前房东跟现任房东两个自己去乔」、「我待的公司换个房东,房租两倍涨」、「要请上任房东去说,不然合约到他一定会涨不然就赶人」、「我也是刚租几个月换新房东,新房东比旧房东更好」。
也有网友提出专业见解,「因你有押金2个月,因不可归责于承租方,房东单方面解约,是要退还2个月押金及违约金。新房东要承接前一手的租约,即买卖不破租赁,房客可按规定时间交付租金给房东,倘若房东拒收时,可向提存所申请清偿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