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不到租金想赶人 自保技「签订租约先公证」

包租公看似风光,但是收不到租金劳心劳力。(图/记者林裕丰摄)

记者林裕丰/台北报导

当包租公看似风光,但是如果收不到租金,不但劳心也劳力,有包租公上网求援「房客不交房租,如何终止合约专家分析,就算终止合约,也没办法马上请房客离开,如果要确保权益,一开始签立租约最好就公证,才能在第一时间强制执行,请房客搬离。

包租公在网路论坛《mobile01》贴文,「合约上注明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终止租约,本来1号要缴房租,月底了现在房客依然迟迟不缴房租,我已经催了5次,请问这个条约在,我是否可以提前通知房客一个月后我要终止租约」,「如果持续不搬,终止租约后开始要付双倍租金」包租公希望用合约解套,不用等到欠租2个月才能到法院执行。网友反应热烈,「这个合约你有公证过吗?要法院执行不是那么简单的,没有个一年半载,你是很难赶走房客。」、「有契约没用,你要这笔钱要走民事胜诉后才有可能拿到」。

也有网友站在房客的角度提醒包租公,「1号要缴, 才拖20天到21号而已你就想赶人走? 当你租客真可怜」、「有契约没用,你要这笔钱要走民事胜诉后才有可能拿到」、「没人会看你契约就拿钱给你,他如果有意愿赔你一个月早就拿来付房租了」。

▲包租公上网求援「房客不交房租,如何终止合约」。(图/翻摄《mobile01》)

UR HOUSE家合外商租屋管理公司曾上哲经理分析,「合约上注明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终止租约,」依据条约,租赁双方得终止合约,但须一个月前告知对方房东确实可以提早终止合约。

曾上哲提醒:「重点是该合约如果经公证(载明应迳受强制执行)方可进行强制执行,若是没有公证则需走相关法律流程。」

全球居不动产情报总监陈炳辰指出,目前内政部制定的「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以及立法院通过的租赁专法,当房客欠租达2个月时,房东可主张终止租约,但房东须在房客欠租之际先行催告,等到房客欠租达2个月后再主张终止租约。

不过,多数房东都会先采取协商沟通,直到事态严重,也有较积极的房东会直接对欠租房客寄发存证信函,向地方公所申请调解、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迁让房屋。另外,房东记得将租约公证,对于租期届满而不愿意搬迁的房客,可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进而令房客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