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无视婚姻忠诚条约 照带小三上摩铁判赔妻116万
▲人夫无视婚姻忠诚条约,照带小三上摩铁判赔妻116万。(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北一名已婚的王姓男子因为和其他女子太过亲密,被妻子要求签下「婚姻忠诚条约」,不得与其他女性有亲吻、搂抱等不当肢体接触,以及不能被拍到上摩铁,否则需支付200万元,但他还是被妻子拍下11张与其他女子共赴旅馆的亲密照,更被逮到他留宿女子住处、相偕泡汤等暧昧情事,28日被高等法院判赔违约金共116万元。
据判决书,王男经营汽车保养厂为业,在7年前结婚,后来育有2名子女,但是妻子怀疑他出轨,100年10月签下婚姻忠诚契约,双方约定不能欺骗、不得和异性有不当肢体接触、薪水要交给妻子保管、违约需支付200万元等事,后来103年4月又约定每月须给妻子5万元零用金、须替妻子支付车贷,如果彻夜未归,每次须赔偿5000元。
虽然签下了各种条款,王妻还是发现丈夫和其他女子有不当肢体接触,包括依偎在胸前、两人脸颊紧靠,还拍下开车进摩铁的照片,更得知丈夫多次留宿女子住处,并有出游、搂抱、牵手等行为,她便依协议书向丈夫求偿280万元。
高等法院审理后认定,王妻的求偿金额过高,因此只判王男违反婚姻忠诚契约部分赔偿80万元,以及积欠妻子的零用金、车贷等36万元,共11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至于王妻向小三提告求偿50万元,一审则判赔20万元,亦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