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情侣让「狗儿子」选主人 男友落选被判侵占

男子提议让小狗自己选主人,没想到「落选」后却反悔不把小狗还给前女友。(图/非本新闻当事人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对分手情侣为了「狗儿子」是谁的闹上法院,刘姓女子指控原本约定小狗主动跑向谁,就认定谁是主人,但陈姓男友却在爱犬飞奔向她后不认帐,继续把狗留在家中,虽然陈男辩称是对方搬离爱巢后没把狗带走,两人也没有约定如何处理狗,但法院还是认定他侵占,判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确定。

判决书指出,刘女3年前带着马尔济斯犬「路比」和陈男交往同居,后来两人分手,她打算「连人带狗」搬离时,陈男却要求让路比暂留1个星期再归还,没想到过了约定的日子,不管她怎么打电话、传简讯哀求:「可以把我儿子还给我吗?」、「我真的很想牠,可以别这么残忍好吗?」陈男都避不见面。

无计可施的刘女只好找警察陪同上门「讨儿子」,陈男却坚称路比是自己的,后来主动提出将路比放在地上,看牠先跑向谁就认定谁是狗主人,没想到在路比奔向刘女怀抱后,他又以这样的方式不恰当为由反悔,继续将狗强留在家中,还反问员警「我为什么要把狗还她?」,气得刘女一状告上法院。

法庭上刘女出示自己路比的合照、兽医院病历表资料证明自己才是主人,合议庭根据她多次哀求陈男归还小狗的讯息,也认定她并没有抛弃路比,加上员警证称男方提出让路比选主人却又反悔,因此即使陈男辩称是刘女自己没带走小狗,法院还是认定他有侵占犯意,判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上诉至高等法院也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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