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老板签「婚姻忠诚」保证书 被抓包买春、偷吃赔妻300万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谢姓铁窗工厂老板结婚3年多就签下3份协议书,包含「不越轨」、「反省买春」、「承认通奸」等,没想到妻子还是抓到他疑似与下游的厂商老板娘有染,于是愤而分居并求偿300万元;但他认为那些协议书都是妻子趁他疲惫不堪时吵闹签下,拒绝依约赔偿。宜兰地院法官认为谢男既然会自愿签署就表示有做出上述行为,因此判赔300万。

谢妻抓到丈夫外遇还买春,愤而求偿300万。(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谢妻与丈夫自2011年3月结婚至今,但婚后隔年8月她就要求丈夫签下对婚姻忠诚的「不越轨」保证书附带条件是如果真的抓到违背誓言,就要无条件赔偿300万元;2014年她分别在10月和12月发现丈夫买春、和已婚人妻外遇,愤而要求再签下「反省买春」、「承认通奸」两份悔过书和切结书,并将处罚金额提高到600万元。

然而,谢男与妻子最后还是在2015年因为婚外情问题分居,住在宜兰的妻子出示3份协议向法院提告,并求偿300万元。对此,谢男强调,自己在新北市开设小型铁工厂,平时为了架设铁窗经常要做高空作业,不仅危险也要付出相当大的体力,每天早出晚归,回到家时根本已经精疲力竭,妻子却总是趁这个时候吵闹,不让他睡觉,为了维持夫妻间的和谐,他才签下协议,一切都是受迫于长期的精神折磨。

▲谢男向法院声请与妻子离婚,却被法官打脸。(图/达志/示意图)

但宜兰地院方面认为,谢男虽然声称是遭逼迫的,却无法提出妻子逼他签名的证据,且3份协议规范的都是夫妻间的感情事,如果真的没有外遇、买春大可不签,因此推定他确实有做出上述违反婚姻忠诚的事,裁定须赔偿妻子300万元。

谢男不满宜兰地院的判决结果,于是另外向新北地院提告声请离婚。对此,新北地院法官认为,谢妻在「承认通奸」这份切结书中载明外遇对象姓名,如果真的没有发生婚外情怎么敢这样写;加上女方已经多次原谅男方又不愿意离婚,因此裁定男方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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