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董座偷吃台湾人妻被抓包 反控绿帽夫获赔10万但要先吐700万

人夫捉奸反挨告侵入住宅,要赔10万元,但告人的日籍董事长也得付清700万和解金、违约金。(图/示意图/翻摄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一名张姓男子发现在药厂任职的妻子与日籍董事长发生婚外情,找来征信社抓奸,跟监进入饭店房间,找到保险套证物,使得日籍董事长签下和解书,答应赔偿700万。不过日籍董事长在付了200万后,反对张男提告侵入住宅等罪,张男因此被判拘役20天。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张男与征信社成员连带赔偿10万元,但日籍董事长也需付清700万和解金、违约金。

根据判决,张姓男子怀疑妻子和日籍董事长有婚外情,委托知名征信社搜证。2016年7月间,发现张妻2人进入新北市的某高档饭店后,趁日籍董事长和张妻开门之际,进入房内。因房间内找到沾了精液的保险套等证物,使得日籍董事长与张男签下和解书,并允诺赔偿700万元换取张男不提告通奸

但日籍董事长之后对张男提告伤害、侵入住宅等罪,强调被张男等人殴打,还被逼签和解,张男因此与征信社员工皆被判处20天拘役,但强制及伤害部分则无罪。日籍董事长再对张男等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应连带赔偿440万元,又张男接受媒体采访,征信社员工将媒体报导内容刊登在官网上,使日籍董事长的名誉受损,要求张男与征信社员工还需赔偿100万。

另外日籍董事长认为,张男不满他仅付200万,于2016年10月间,跑到他的住处追逐、辱骂他,损坏他的名誉,因此再要求张男应赔偿60万元。3笔金额加总共600万元。

张男反驳,日籍董事长与妻子入住饭店,登记人是张妻,并未侵害其隐私和住居自由。又他之所以进入房间,是为了了解外遇状况,根本没破门,是为维护婚姻纯洁所做的必要努力,符合社会伦理规范。至于所谓的伤害,日籍董事长虽有医院诊断书,但无法证明伤势是被殴打来的,况且到场的员警也证称,并未看到伤势。

至于逼签和解书部分,张男强调,他当时有要求对方警局,是对方不肯,对方也待律师到场后,双方达成共识,再到警局签下和解书,对方并当场交付面额各100万元本票给他,因此相关指控并非事实,对日籍董事长提起反诉,请求给付剩余的500万之外,另追加200万元惩罚性违约金。

法官认为,虽然房间是张妻订的且办理住房手续,但一同入住的日籍董事长依旧享有住居不被侵犯的权利,如非执法人员,就不容许任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自由。至于张男接受媒体采访,征信社员工将媒体报导刊登于官网,此部分难认有违法。另依据到场员警及律师等人的证述,日籍董事长签下和解书和交付本票时,并未遭到胁迫。因此侵入住宅部分,判决张男及征信社员工得连带赔偿10万元。但日籍董长也应依约给付张男剩下的500万元和解金,和200万违约金,共70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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