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小三躲国道休息区 人夫警「大外割」翻摔秒断腿
不爽小三躲国道休息区 人夫警「大外割」翻摔断腿(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名在新竹警局任职的王姓巡佐,已经是个人夫,但却与彭姓女子外遇,更是已经同居,外表看似恩爱的出轨恋情,却暗藏危险因素,去年3月,王姓巡佐开车载着彭女,在中山高的湖口休息区时,突然发生口角,王男竟对彭女使出柔道招式「大外割」,害彭女摔断腿。
王姓巡佐因为与妻子感情不佳,两人处于分居状态,期间王男认识了彭女,随后发展成情侣关系,2019年3月22日,凌晨1点两人在中山高的湖口休息区里起争执,彭女当下怕被打,于是躲进去休息区,王男见状反而暴怒,用「大外割」方式,将彭女翻摔在地,导致右侧胫骨闭锁性骨折、右膝后十字韧带受损骨折、右膝挫伤等伤害。
受伤后的彭女,9个月无法工作,同时罹患忧郁症与恐惧症,因此向王男提告,并求偿4万2944元医疗费、90万元工作损失、以及12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总共214万2944元;王男对医疗费用没意见,但不同意工作损失、精神慰抚金求偿金额。
王男指出,彭女声称9个月无法工作,却没提出证据,根本不足采信,且「大外割」仅造成一次性伤害,认为彭女检查出十字韧带撕裂性骨折,是她在浴室滑倒导致,与自己并没有关系。
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彭女遭大外割招式摔伤,经手术需休养2至3个月,之后在台大医院检查,认定需休养2至6个月,无法工作期间的确长达9个月;至于彭女控王男同居期间,殴打并用言语贬低人格,是发生在休息区事件之前,难认定忧郁症与上述伤害行为,有任何因果关系,最后审酌双方身分、地位、经济收入等因素,判王男须赔偿45万848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