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吃90元霸王猪脚坚持不还 法院判易科9万能买1000份

▲男吃90元霸王猪脚坚持不付钱,被判3个月得易科9万元。(图/示意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基隆一名王姓男子虽然身上只有10元,但还是跑到小吃店点了一份90元猪脚,打算吃「霸王餐」,开溜的时候老板娘叫住「先生你还没付钱!」,但他也不愿意想办法解决,直言就是没钱,事后遭警方逮捕,而基隆地院认为王男并不是真的没钱,但连90元都不愿付,便依诈欺罪判他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9万元罚金

据判决书,50岁的王男去年7月间只带了10元,就到新北市瑞芳区一家小吃店点了一份猪脚,开心地吃完后便想一走了之,被老板娘发现后,他又辩称有朋友急需他帮助,身上也只有10元没办法付帐,一副「就是不想负责的」样子,气得老板娘报警逮人。

基隆地院审理时,王男坦承当时身上只有10元,没钱付帐才会骗老板娘有朋友急需他帮助,虽然他在庭上法官承诺会还给老板娘90元,但一直没有兑现承诺、开庭也不来,被法官通缉后也一样说要还也没还,一直拖到法院宣判,最后法院认为他毫无悔意,但又从商家境小康,便依诈欺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9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