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魔人苏大妈确定吃牢饭 易科罚金还滥诉 法院判入监100天

全台知名的检举魔人「苏大妈苏姓妇人(右)不服被检方撤销分期易科罚金,令其服刑,一再声明异议抗告,均被二审驳回确定,将吃牢饭。(本报资料照片

全台知名的检举魔人「苏大妈」苏姓妇人,3年前大闹台南中西区某诊所被依医疗法判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原本台南地检署准许分3期缴纳罚金,但因她违反与检方的约定持续滥诉,检方决定撤销易科罚金,改令其服刑,但她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声明异议,二审以此案已于今年元月驳回确定,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9日从程序上裁定驳回。换言之,检方撤销罚金令其服刑的决定有理,经扣除已缴的第1期罚金,苏妇将入狱服刑100天。

据查,苏妇牵扯的检举纠纷高达上千件,光控诉公务员渎职就有300件,滥诉行径不仅惹怒公务员,连民众也看不下,甚至还有民众为表达不满,特别成立苏女专属脸书粉丝页,追踪拍摄对方出没的地点

2018年9月苏妇大闹中西区某复健科诊所时,因与医护人员言语冲突,被诊所退挂号、拒看病,她拿手机拍摄并咆哮医疗人员,并要求主管出面,还与其他病患发生口角,经诊所报警后,直接被逮法办

经检方依违反医疗法提起公诉后,一、二审判处苏妇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台南地检署通知苏妇执行时,因罚金高达15万1000元,苏以经济能力不佳为由央求分期付款,检方也准许分3期缴纳,但要求她必须收敛滥诉、滋扰行为;不料,检方事后发现苏妇仍未收敛,还多次在台南地检署内咆哮、拍打柜台、申告法警涉嫌强制罪,被认定毫无悔意,决定撤销易科罚金,令其服刑。对此,苏妇不服提出声明异议,一审先裁定驳回,二审再于今年元月29日裁定驳回确定。

苏妇仍不服,不仅再向二审声明异议,又对被判刑确定的医疗法案件,再以「声请保全证据及调109年12月22日申告兼陈情笔录」等事由,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二审9日以声明异议案已于今年元月驳回确定,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从程序上裁定驳回;其余抗告则以无理由驳回,并令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