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晨前男友性侵友人13岁女儿 士院今判赔90万元

法院民事庭今判郑应给付少女、少女父母90万元。(图/资料照/记者张曼苹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知名女星林依晨前男友郑家尧被控性侵、猥亵友人13岁幼女士林地方法院月初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共2罪,判郑家尧应执行2年8个月徒刑。庭后,少女及母亲落泪,家属也不满地说「判太轻了,造成别人一辈子伤痛,毁了少女一生。」少女父亲另求偿500万元部分,法院民事庭今判郑应给付少女、少女父母90万元,可上诉。

2014年8月间郑男车载少女到礁溪温泉酒店住宿3天2夜,第2天晚上便与少女发生关系隔天上午退房后,郑男将车停靠路旁,要求少女为其口交。郑男到案时,坦承当时有带少女去礁溪玩,但并未与她有性行为,少女父亲曾向他借17万5千元台币,少女才以此作为报复手段

法官审理,少女在侦查中清楚指出郑男下体特征,经检察官当庭法医勘验后相符,少女若非亲身经历,不可能详述性行为过程性器特征;至于郑男辩称之借贷关系,少女并未介入,不可能仅因借贷而自毁名节,因此判郑有罪。庭后,少女家人完全无法接受,一旁亲戚也不满地说,「真的判太轻,造成别人一辈子伤痛。」至于少女父亲另求偿500万部分,民事庭今上午宣判郑应给付少女50万元、少女父母各20万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