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棄屍男 另涉性侵前女友13歲女判決出爐

台版柬埔寨求职诈骗三死案,同案属「弃尸组」的41岁潘姓共犯,去年初弃保潜逃7个月后落网遭羁押,发现他在桃市除涉及毒品案,2021年间与女友分手后,又因手游与女友的13岁女儿交往2天便下手袭胸又指侵,前女友惊见潘与女儿Line对话「妳第一次吗?怎么没看到有血」气得提告。桃园地方法院审结,将潘男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判处徒刑3年8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潘男原与少女的妈妈是男女朋友,因而结识少女,与妈妈分手后,两家仍有往来,由于少女与潘男均有玩传说游戏,双双加LINE好朋友并交往,案发2021年6月9日当天上午10点30分,少女躺在中坜住处妈妈房间内床上玩手游,潘男带着6岁儿来访,偷偷进入房内亲吻少女并上下其手,由于少女忙着打游戏未阻止潘脱下她的衣裤,最后遭潘男以手指侵入性交得逞。

少女妈妈于翌日清晨5点检查少女的手机,惊见潘姓前男友与女儿的对话框「问妳喔,妳第一次吗?」当少女回复「嗯」潘男竟回「应该手指不够长、怎么没看到有血、所以才说手指不够长不然怎么没看到血,昨晚没睡太累了,硬不了」等暧昧对话纪录,询问女儿后验伤报警。

法院审理时,潘承认先结识前女友才知她有未满14岁的女儿,先加游戏好友又加LINE好友,之后变成男女朋友,但否认有性行为。至于双方间的对话,潘男辩称,当时手机未上锁,被大儿子已逝的郭姓友人拿去与少女对话,但查验对话其中有「毕竟我们年纪想法有差、其实我很怕我们的事被妳老母发现、我跟你妈在一起过,然后我们俩私下在一起,妳想想,被人家知道事情会如何」等语,足证是潘男与少女对话,根本不是少女不认识的郭男。

法官审酌,被告潘男为成年人,曾与少女母亲为前男女朋友关系,明知少女未满14岁,性自主决定能力未成熟,竟与少女性交,严重影响她的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造成母女俩情感上极大伤害,考量被告犯后始终未坦承犯行,且于法院审理时一再传唤不到庭,嗣因他案遭高院羁押后,才能借提到案,对己不利罪证于侦审期间均推给已死的郭男,显见犯后的逃避态度,所昭恶行尤为恶劣;兼衡前科素行、高中毕业,案发时从事水电工作,月收入约2万5000元,离婚,有1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养,与弟弟、姪子、儿子同住等情状,量处主文之刑。

因台版柬埔寨求职诈骗三死案,同案「弃尸组」的41岁潘姓共犯,于2021年6月初涉嫌对前女友未满14岁女儿上下其手,最后指侵得逞,桃园地院审结,将潘男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判处徒刑3年8月,可上诉。记者陈恩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