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侵往事被提起 恶男持石块砸烂女同事头颅弃尸 最终判决出炉

王姓男子10多年前因性侵、杀人未遂等罪入狱,3年前假释出狱,前年他带着电子脚镣与越籍女同事到海边出游时,因对方提起他的前科,他竟持石块猛击对方头部致死,最高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王姓男子10多年前因性侵、杀人未遂等罪入狱,3年前假释出狱,前年他带着电子脚镣与越籍女同事到海边出游时,因对方提起他的前科,他竟持石块猛击对方头部致死,最高法院驳回王的上诉,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

2021年7月23日上午10点多,王男与女同事到桃园市新屋区永安渔港附近海边游玩聊天散心时,因故发生争执,她在争执过程中提及王男先前之妨害性自主前科,王因此心生不满,即将她推倒在地,并压制她。

王男在地上拾起颇具重量之石块,猛力敲击她头脸部正面数下,直至她失去知觉、毫无抵抗,始停止敲击,被害女子头脸部遭王男以石块敲击,致头脸部外伤并颅骨、颜面骨粉碎性凹陷骨折,颅脑损伤,大量出血死亡,王男开車逃離现场后遭逮。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及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王男犯后曾坦承杀人犯行,检察官求处无期徒刑,且对王男施以长期监禁而与社会隔离,辅以监所内之辅导教化,当可促其深入反省,尚无剥夺被告生命而与社会永久隔离之必要,判他无期徒刑,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