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捡尸女泣:「不去夜店就没事」 恶男性侵被诉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何姓男子(20岁)和连姓友人今年3月30日,相约晚上到夜店狂欢,借机灌醉2名长相甜美的女大生,直到凌晨两名醉女被带回连住处( 图/替代照),何男连男分别对她们性侵、猥亵;事后遭性侵的女大生向朋友哭诉「不去夜店就没事」;士林地检署昨依强制性交和性骚扰防治法等罪将何起诉。

何男和连男夜店狂欢结束后,带着刚认识的两名女子回家,何男在计程车内先对其中一名女子袭胸,抵达连男家中,何男不让两名女子同房,连拖带拉得先将一名女子拖进房内,强脱女子衣裤,被害女子因酒醉无力抵抗,遭性侵得逞;直到清晨返家恢复意识后,因下体疼痛、出血,惊觉遭性侵,愤而与遭袭胸的友人报案

不过何男全盘否认犯行,对案情都辩称「忘记了」,但因被害女子下体验出何男DNA,性侵害验伤诊断书等等证据,都可认定何的性侵犯行明确。据检方调查,被害女子多次向友人哭诉,想自杀,后悔不该去夜店,还在脸书提及「活着没意义」、「过得很痛苦」。

另名遭摸胸的被害人也传「出事了,就救我」的简讯给友人,检方因而认定何男分别对2女性骚、性侵,将他起诉,并建请从重量刑;不过,连男遭控猥亵的部分,因为检方认为现场无其他证人,不能只靠被害女子单一指述论罪,证据不足,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