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捡尸性侵女网友 男竟称「这是迟早会发生」

台北市一名恶狼捡尸女网友被告,事后竟称自己遭仙人跳。(图/示意图,非当事人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黄姓男子,去年9月透过交友软体结识一名女网友,双方认识1周后相约在信义区的夜店碰面。2人在店内喝酒喝到凌晨3点,女方不胜酒力,黄男以「公主抱」带她离开,之后「捡尸」性侵得逞。事后女方提告性侵,男方称「迟早都会发生的事」,还反称遭「仙人跳」,但法院仍判处黄男3年6个月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黄男和女网友是在去年9月底透过交友软体「Tinder」认识,隔月3日双方相约到台北市信义区的「Electro」夜店喝酒,过程中黄男点了几杯龙舌兰威士忌给女方喝,没多久女网友就醉倒不省人事,黄男见状将她「公主抱」带离夜店,并搭计程车到女方住处,对她捡尸性侵得逞。

直到接近中午11时左右,女网友才醒来,发现自己全身赤裸且下体疼痛,黄男还躺在隔壁,她怒问「发生什么事?」黄男竟称「这事迟早都会发生」,女方到医院验伤,验出体内男性的DNA反应,一怒提告性侵。

黄男到案称说,他和女方在通讯软体的对话已略有情愫,还称说当时对方还是清醒状态,双方是在互有好感下发生关系,称说是女方默许,「迟早都会发生的事」,他甚至还指称女方这样做是在「仙人跳」、欺骗自己的感情。但女方反驳黄男说法,并提出LINE回应「你哪来的自信?」

法院审理之后,认为黄男在女网友酒醉无意识的状态下「捡尸」性侵,女方体内也采集到黄男的DNA,认定他触犯乘机性交罪,判处他3年6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