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夜店喝酒遭捡尸「下体肿」 2男辩称:她是清醒的

夜店示意图人物事件与本案无关。(图/本报资料照)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21岁的蔡姓男子周姓友人,去年7月在夜店喝酒时,认识一名16岁少女,3人喝到打烊后,本说要搭计程车载少女回家,却将人载到摩铁,更趁其酒醉时性侵得逞,少女事后报警,2人坦承有性侵,但强调「她当时是清醒的。」仍被桃园地检署依照《乘机性交罪嫌起诉。

蔡姓男子和周姓友人去年7月间到中坜一间夜店喝酒跳舞,认识该名16岁少女,3人聊得开心直到夜店打烊,本说要搭计程车载对方回家,车子却开到摩铁,趁对方喝醉时性侵得逞后离去,少女清醒后发现下体肿胀,身旁又都没有人,赶紧打给朋友并报警。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3人进入摩铁后,没多久2男神色紧张的离开。

不过蔡姓男子和周姓男子供称,「并不是从夜店捡尸的,当时她是清醒,并没有喝醉。」但是少女指证历历,又到医院抽血,换算酒测值为0.25毫克,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认为,少女的确有喝醉影响判断,并且没有力气抵抗,因此依照《乘机性交》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