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妹连喝2夜店遭网友捡尸 隔日下面痒痒事情大条了

一名女子与男网友连喝2夜店,事后遭网友捡尸,隔日发现下体痒痒才知遭性侵。(达志影像)

台中一名杨姓男子,去年透过网路交友软体认识一名A女,双方相约前往夜店饮酒狂欢,一晚连跑两家夜店,女方最后不胜酒力昏迷,被杨男带到饭店内,但女方却因呕吐自行脱衣引起杨男兽欲,趁她没意识时强行硬上,女方友人事后过手机定位找到她,但A女隔日却觉得下体痒痒,立刻发讯问杨男是否趁她泥醉时性侵,杨男坦承双方发生关系,但辩称是双方合意,女方怒告后,台中地院依乘机性交罪将他判刑3年2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杨男于民国109年5月23日于「探探」交友软体认识A女,于是积极邀约对方外出游玩,两人于109年6月一同前往台中市夜店狂欢喝酒,接着又前往第二家夜店续摊。

A女因不胜酒力意识模糊,杨男竟然将她带到附近一家饭店,趁女方进入厕所呕吐并自行脱去衣物后躺于床上昏睡时,对A女进行性侵。

因A女友人事后找不到她,经由定位软体发觉A女行踪有异,于是找来其另一位友人前往饭店察看,发现杨男在房内,于是要求杨男离开,但A女隔日醒来后,发觉下体有异状,立刻LINE询问杨男是否侵犯她,经杨男坦后,一怒下向警方报案。

女方怒控,她和男方骑机车去吃爌肉饭,接下来连续去两夜店饮酒,事后已经喝到醉完全没有意识,完全不知道如何离开夜店,直到醒来后看到两名友人,且回家后发觉下体痒痒,便以通讯软体LINE联络杨男要还车,顺便问有没有遭到性侵,当时早已经没有行为能力。

杨男辩称,她与女方是合意性交,两人发生性行为时是属于清醒状态,还说女方喝酒时并未超出平日酒量,且她还能跨上机车,根本还有意识。

法官认定,杨男趁女方酒醉陷入昏睡,处于不能抗拒之状态,对A女性交,显不尊重女方身体自主权利及心里感受,且犯后言词狡辩否认犯行,毫无悔意,但因女方在审判中表示愿意原谅杨男,依乘机性交罪将他判刑3年2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