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富少夜店捡尸性侵?辣妹脸书「吃喝玩乐」露馅

▲捡尸示意照。(图/记者徐文彬摄)

东森新闻记者吴宇轩余建良台北报导

一名泰国富少今年初来台,结果邀一名辣妹指控「捡尸」性侵,不过检察官透过监视器画面发现,辣妹出入夜店饭店走路正常,还和富少有说有笑,而且事发后她还在脸书上分享跟朋友大餐唱歌玩乐照片,表现得不像是性侵受害者,因此给予富少不起诉处分

电音舞曲响起,夜店男女几杯黄汤下肚、肢体动作暧昧勾起情愫,一位来台旅游的泰国富少,本月4日在夜店「ROOM 18」碰上一名辣妹,2人发生一夜情,原本以为是你情我愿,但警方却找上门说他涉嫌性侵。

当时2人在夜店打烊后,到台北市山区一间饭店开房间隔天早上富少还帮辣妹付了1000元车资,让她搭计程车离开;不料下午警方就找上门,因为辣妹离开饭店跑去报案,说她喝醉后无力反抗,被迫发生性关系

泰籍富少见状吓了一跳,强调当时2人你情我愿,不懂为何被辣妹反咬一口?富少说,2人当时在夜店就有肢体接触,辣妹主动摸他的脸和大腿膜。

检方透过监视器发现,辣妹出入夜店和饭店时走路步伐正常,和泰籍富少一路有说有笑,看起来不像是喝醉、失去自主能力,完事后还给对方自己的脸书,且事发后脸书PO上都是吃大餐、唱歌玩乐的画面,反应不像被性侵的人,因此给予泰籍富少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