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机夜店捡尸辣妹 性侵丢后包河滨公园仅轻判

Uber司机夜店捡尸性侵后把人丢包获轻判,没赔5万和解金检方上诉,但遭高院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担任Uber司机的张姓男子3年前开车搭载一名酒醉的女子,竟利用对方喝醉不能反抗,将她载往河滨公园性侵后丢在路边,一审考量张男认罪并与被害人以30万元和解,依乘机性交罪轻判1年8月徒刑,检提上诉斥责他为求轻判假意和解,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驳回。

高院认为,检察官依被害人请求提起上诉,指责张男未依和解笔录内容履行,但张男表示因经济困难,一时之前无法拿出这么多钱,已汇款25万元,虽尚余5万元未给付,但无从据以推认他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之际,虚以委蛇为之,检察官此部分上诉意旨难认有据。

2019年8月9日凌晨,张男开车行经台北市松寿路一家KTV附近,被害人搭上他车后,向张交代目的地,随即因酒醉昏睡,张男将车子开往河滨公园停车场内,钻入后座对被害人性侵,得逞后,将被害人移到路旁,驾车离去。

一审台北地院考量张的犯行,与事前谋划恣意践踏被害人性自主决定权的穷凶恶极之徒有别,加上他与被害人和解,科以最轻刑度仍嫌过重,予以减轻,轻判1年8月,检方提上诉,二审高院驳回、仍判1年8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