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捡尸酒店妹性侵2次还辩:她脱下我裤子 判4年定谳

吴姓男子服役期间,捡尸性侵,最高法院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日本酒店担任服务生的结依(化名),2017年底与日籍客人续摊安平夜店小雪喝到烂醉、坐在店前,竟遭路过的吴姓军人「捡尸」到摩铁乘机性侵2次。吴男遭逮时还辩称「她自己脱掉衣服、脱下我的裤子主动与我发生性关系」,最高法院不采信,14日将他判刑4年定谳。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7年11月3日,深夜将近12点时,结依与到日式酒店消费的日籍会社社长客人「续摊」到安平区永华路的夜店玩乐。但结依因为喝了大量混酒意识不清,到凌晨5点多夜店打烊后,结依仍酒醉意识不清,醉坐在夜店门口

这时吴男骑机车经过,认有机可趁,就停好机车走向结依,并向夜店工作人员谎称自己是结依友人,随后呼叫计程车,于凌晨5时12分许,将结依搀扶上车,载往台南市某间摩铁,2度对结依性侵得逞。结依快中午时醒来,发现全身赤裸、下体疼痛一旁还躺的完全陌生的男子。经过询问来龙去脉后,才知道自己被吴男性侵。结依事后报警警方逮捕吴男,检方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吴男否认性侵,辩称2人合意性交,当时进房后,结依到厕所呕吐10多分钟,吐完后就清醒,「她就自己脱掉衣服、脱下我的裤子主动与我发生性关系」。但法院不采信,认定吴男利用结依酒醉意识不清,乘机性交得逞,判刑4年。

案经上诉,台南高分院审理后,也认定吴男犯乘机性交罪,考量他无视女性身体自主权及性自主决定权危害女性人身安全及社会治安匪浅,造成结依精神上难以抹灭之阴影及痛苦,犯后未见悔意,迄未赔偿结依,台南高分院驳回上诉,维持4年刑度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4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