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推轮椅捡尸19岁辣妹 男大生判刑4年

▲被害女子服用毒品饮酒而陷入昏迷。(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简姓大生2013年7月与友人台北市京华城的夜店消费,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一名同样来自桃园的19岁女子,趁她醉倒昏迷机会,找来轮椅将她推到楼下再搭计程车前往桃园市山区汽车旅馆性侵得逞,21日被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

桃园地方法院判决指出,被害女子当天与朋友到夜店喝酒玩乐,经友人介绍与简姓男大生认识,凌晨3时许,她因为服用毒品「对-氯安非他命」,又喝了数杯调酒,陷入昏迷、失去意识状态,直到天亮时醒来发现自己身在摩铁房间内裤反穿,里面的卫生棉还被丢在床上,找来警察调阅摩铁监视器,发现是被简男带到这里。

简男到案后辩称两人合意性交,他说当时原本要带被害人回家,可是对方说不出住址,问要不要去汽车旅馆她回「嗯」,到房间后问要不要发生性关系她也说好,两人于是有了性行为,天亮后因女朋友打电话来找他,被害人表示还要继续休息,他于是独自离开。

法官审理认为,被害人在夜店时,既然需要坐轮椅才能下楼,显然已经彻底昏迷,无法对简男发生性行为的请求做出反应,因此认定简男证词不为采信,将他依乘机性交罪判处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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