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性侵未遂夺走女内裤 恶男强辩「卡到阴!」

女子夜间酒后切勿一人独行。(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褚姓男子深夜发现穿裙女子酒醉独行,企图当街性侵未能得逞,竟带走女子的内裤闻一闻气味再丢弃垃圾桶法院审理时他辩称手被内裤卡住不方便,后来又说是对方主动给的,法官根本不信,二审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

家住基隆市的褚姓男子去(102)年6月凌晨行经桃园县竹乡洛阳街,看见1名穿裙女子酒后独行,立即尾随并推倒女方,伸出狼爪进入女子内裤抚摸其下体,再强脱内裤欲性侵时,因被害人不停尖叫反抗,一名骑士刚好经过按喇叭警示,褚男担心事迹败露,拿着女子内裤拔腿就跑,被害人不甘受辱报警提告。

性侵男闻内裤气味,供词一辩再辩

警方监视器画面循线逮捕褚男,他供称没有要性侵对方的意图,只是想摸一摸,不料手被内裤卡住,干脆把内裤给脱掉,后来出现路人,他就赶快离开,内裤曾经拿出来闻气味,之后丢到基隆火车站附近的垃圾桶。

法院审理期间,褚男推翻口供,反指女子没有反抗并自愿将内裤交给他。被害人回忆被害经过,不停哭泣拭泪地说,当天公司约在KTV聚餐,她喝了些酒后,走去便利商店买水,欲返回KTV路上受害,事后身心创伤甚巨。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褚男为逞一己性欲,趁被害人一人酒后独自步行随机犯案,完全不尊重女性的性自主权,依妨害性自主判他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高雄夜店曾出现「捡尸抠抠哥」。(图/取自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