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看护睡同房!恶雇主爬上床性侵辩:她拿精液擦内裤

颜男强逼女看护睡同房,竟趁机性侵。(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57岁颜姓男子于前年2月间借口阻止28岁印尼籍女看护讲电话,要求对方搬到房间同住,竟强行对她舔胸,强脱其衣裤后性侵得逞。不料,颜男事后否认犯行,还辩称被害人捡他自慰用的卫生纸,并将精液涂抹内裤上,企图嫁祸给他。不过,桃园地院不采信其说词,日前判处男子4年4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颜男于民国103年雇用外籍女看护照顾罹患癌症妹妹,但颜妹于隔年过世;事后,被告于104年2月2日将看护带回自己在桃园复兴乡经营农场;2人原先分住两房,但颜男却在2天后,借口对方讲电话太吵,为了制止其行为,便要求女方搬到自己房间同住,不料当晚就伸出狼爪,不仅强行抚摸、舔吻被害人胸部,甚至强行性侵得逞。

遭雇主性侵后,被害人于同年2月7日休假时,和友人在一处客运站和友人碰面,并向对方吐露案情,整起事件曝光。没想到,颜男警讯时否认犯行,辩称2人回到农场的第3晚,自己在客厅手淫后将擦拭体液用的卫生纸丢到垃圾桶,怀疑女方因曾偷钱被他向仲介公司告发,因此怀恨在心,所以才捡卫生纸擦拭内裤,企图嫁祸性侵。

不仅如此,法院审理期间,颜男甚至还对法官呛声说,「你们都是这样,外劳才会在台湾偷钱,我就是说以后外劳不要在台湾偷拿台湾人的钱」,态度相当嚣张。法官审酌,被害人指证历历,且其内裤经鉴定后确实沾有被告知DNA,加上男子测谎未过,因此不采信颜男说词,于日前依强制性交罪、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4月。全案可上诉。

▼桃园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