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脱」!继父性侵11岁女 逞兽欲呛「我要」逼口交

新北市一名男子妻子长期拒绝与其行房,竟于酒后性侵仅11岁的继女。(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男子与妻子结婚6年多,2人感情不睦,许久未发生性行为。去年6月间,他目睹上大夜班的老婆让一名男子接送上班,怀疑有第三者介入,醋劲大发,竟于酒后持木棍殴打11岁的继女并强逼口交性交得逞;过程中,他还出言恐吓「我要,妳给我脱掉衣服!」。新北地院9日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他7年10月,可上诉。

据《苹果日报》报导,这名从事木工兽父年约40岁,于2010年4月与一名育有一女槟榔西施结婚,3人同住在新北市树林区;后来,2人感情不和且许久未有性行为;再加上,他于去年6月11日凌晨发现妻子让别人开车接送,因而心生不满,竟于酒后强行打开继女的房门,持木棍闯入,威胁「我要,妳给我脱掉衣服、裤子!」

判决指出,当时,继女吓得赶紧躲入厕所,但被告不断在外咆哮道,「再不出来,我就要拿棍子打妳!」,逼得她只好开门;之后,她试图逃跑,还一度逃窜客厅,但仍遭对方强拉回房强制性交得逞,还逼她口交、指交;夸张的是,这名狼继父事后还若无其事地回到客厅继续饮酒,竟于不久后二度进入被害人房间,再次性侵得逞。

全案法院审理,被告否认犯行,指他患有严重糖尿病,因服用降血糖药物造成性功能障碍无法性侵。新北地院认为,被害人指证历历并指出,继父曾说过「很久没跟妈妈睡觉了」,若他确有因服药导致的性功能障碍,应不会要求妻子发生性行为,也未有相关症状的就诊纪录,因此不采信犯嫌说词,于9日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7年10月,可上诉。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