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痛!」客厅指侵13岁小女儿 兽父竟说:妳要忍耐
▲兽父在家中客厅性侵自己的亲生女儿。(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基隆市1名兽父离婚后与所生小兄妹同住,前年8月他见13岁女儿独自在家中客厅,竟一时忍不住兽欲,对她伸出狼爪,先强行脱掉内裤,再抚摸胸部及下体;数日后他又变本加厉,直接强行掀开女儿内衣,狂吻胸部,再用手指性侵得逞。狼父的长子听到妹妹泣诉,马上将事情告诉母亲,母女马上报警抓人,最后这名父亲坦承变态行径,被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
判决书指出,被告指称自己「每日均有饮酒之陋习,且几乎每喝必醉」,酒醒后都会记不起发生什么事情,谎辩自己是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性侵女儿。被害少女则指控「当天爸爸没有喝酒,他把手伸进我尿尿的地方,我觉得很痛,我有跟他说,他叫我忍耐,我有反抗,要把他的手拿掉,他又放回去,还有跟我说不要告诉别人。」
法官审理认为,这名父亲为满足性欲、不顾女儿心理,做出数次强制性交行为,将造成心理上难以磨灭之阴影,将他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有期徒刑3年2月,《加重强制性交罪》判7年2月,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全案尚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