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姐疑因烧炭身亡 有躁郁仍判拘役惹议论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多次上街跳裸舞,被网友称为「跳舞姐」的李姓女子,日前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30天,26日在租屋处疑烧炭自杀身亡,引起议论

李姓女子今年5月起在高雄瑞夜市、新崛江夜市等人潮众多公共场所当众裸露跳舞,被称为「跳舞姐」,经警方搜证移送法办,高雄地检署声请简易判决,高雄地方法院审结,10月11日以犯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

检方表示,李女案发时因有躁郁症疾病,加上没有按时服药和就医,导致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出现脱序行为,由高雄市卫生局协助接受医疗。检方请法院审酌被告相关情状,建请判处被告拘役以下之刑,以励自新。

高雄地方法院表示,审理时已考量被告犯后坦承犯行,且公然猥亵行为手段尚非激烈,衡量她的素行犯罪动机智识程度身心状况等,其情可悯,因此量处拘役30天。不过,有员警认为,李女曾在夜市摆摊,且由高雄市卫生局协助接受精神医疗,量刑仍可审酌。

李女在左营楠梓交界处租屋,今天被发现在租屋处疑似烧炭自杀身亡,全案由高雄市警方调查处理。警方呼吁民众珍惜生命,若须咨商或相关协助可拨生命线专线「1995」或张老师服务专线「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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