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性侵女儿15年还求婚 竟5万元交保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化名小美的18岁少女,3岁起就被父亲猥亵,日前她交男友被发现,竟以钞票折成戒指下跪求婚,小美不满检察官事证不明确将父亲以5万元交保,4日与议员应晓薇召开记者会,拿出亲笔信控诉父亲的恶行。

台北地检署表示,小美1月31日向警方报案检方隔天即拘提小美生父并搜索住处全案目前除小美的指控外,相关验伤单及其他事证还不明确,检察官讯后,以台币5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同时命令父亲不得对女儿及她的母亲施暴、骚扰、接触等连络行为,且必须远离学校、住处,保持一定距离

小美与母亲不满审理结果,在台北市议员应晓薇的陪同下,小美和小美母亲举行记者会,小美拿出亲手写的信,逐字逐句念出自己心声。小美表示,她不想伤害父亲,但长大后,生父依旧对自己做出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才决定站出来;她要让父亲知道,她和母亲被伤害多年的痛苦,这种泯灭人性的行为,应该接受司法制裁

小美的母亲表示,小美3岁多那年,有一天她在家中整理客厅,从电视萤光幕反射的影像,看到丈夫正猥亵小美,她冲去制止,和丈夫扭打,后来已跟丈夫离婚。

一个多月前,小美回家行李爸爸知道她有男友后,竟下跪求婚,小美还看到桌上有封求婚信,以及用500元纸钞折成的戒指;父亲批评她的男友是穷小子,自己则是「黄金单身汉」,不堪其扰的小美想要离开时,却又被父亲强吻、摸下体

小美母亲表示,小美透露父亲居然向她提出求婚,母女俩才终于决定报警,今年一月底向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报案后,检警隔天就逮到人,但她们不理解台北地检署为何以区区5万元交保。

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官若认为被告没有羁押必要,必须具体说明理由,而不是草率就以5万元让被告交保,他们将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撤销检察官的交保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