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乱伦性侵女儿产1女 妻子求情二审竟轻判

台中高分院二审对性侵女儿的父亲改判四年徒刑。(中时资料照)

长期关心社会弱势议题的「爱心正义哥」徐奕时,去年9月在脸书开直播表示,彰化县一名父亲性侵弱智女儿,还产下1女,该名父亲事后却辩称是外籍移工所为,但检警比对父、女、女儿之女3人DNA相符,彰化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将该名父亲判刑6年2月,案经上诉,因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妻子求情,台中高分院审理后撤销原审,改判4年徒刑。

判决指出,年约30岁的受害女子,有智能障碍,无法适当理解性行为之意义与性行为利害得失,其父竟趁此在住处与受害女儿发生性行为,导致对方怀孕生下1女,1审将男子判刑 6年2月,但不服上诉2审。

2审法官审理时,其受害女儿、女儿母亲都在法庭上表示愿意原谅,并为父亲、丈夫求情,不愿追究被告责任,被告固然铸下大错,但从小疼爱女儿,与女儿同属一家人,合议庭审酌被告从小照顾被害人,犯后坦承犯行、深具悔意、态度尚佳,改判他4年徒刑,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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