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七夜乱伦!14岁少女遭继父性侵产子 哽咽求情:他比生父还好

小琳继父性侵,直到怀孕6个月案件曝光。(示意图/取自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云林一名少女小琳(化名小时候因为母亲改嫁,成为继父养女不料12岁那年母亲入监服刑,她竟被继父视作泄欲工具,多次性侵,甚至连母亲头七当晚都难逃魔爪;直到2016年怀孕产子全案才因此曝光。法院审理时,小琳哽咽替继父求情,「他对我比亲生父亲还好」,但二审仍重判8年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本月20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小琳(1999年生)自母亲2011年入狱后,日常起居便交由务农的张姓继父照顾,平时称对方叫「爸比」。但据小琳指控,继父从这时起就以2个月1次的频率性侵她,即便母亲2013年底假释出狱,继父仍未停手。2014年母亲过世,头七时她很害怕,希望继父能陪她入睡,未料竟遭对方逞欲性侵。

张姓继父开庭时坦承,妻子在2014年10月过世,但做头七时女儿很害怕,要求陪睡,2人因此在当夜发生关系,并在之后维持每个月1到2次的性行为,直到2015年8月才停止,总计发生10次关系;与小琳说法、次数有明显出入。最终小琳在2016年发现自己怀孕6个月,最终产下一子,引起社工单位介入,全案曝光。

云林地院审理时,认为张男长期照料小琳生活起居,与一般用强暴、胁迫方式性侵的案件有所不同,认定其犯案10次,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处5年徒刑,但继父认为他没有用暴力胁迫,小琳也无口头拒绝,不该用刑度较重的强制性交罪来判他,决定上诉二审。

台南分院。(图/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高分院侦查审理时,小琳不断哽咽向检察官求情,表示不愿提告,也不希望继父被关,因为继父对他很好,远远超越亲生父亲,希望检察官能原谅他,但张男被问及为何要性侵女儿时,仅云淡风轻表示「可能就是需要」。

检察官听完后备感不舍,一度怀疑父女俩产生男女之情,但小琳拿出LINE对话纪录否认,称遭性侵后仍以亲暱的「爸比」称呼继父,内心把对方当父亲看待,所以每次被继父性侵时,她都会喊「不要!」试图推开继父,无奈对方力气实在太大,她只能平时和继父约好「睡觉时不要碰我」,但继父根本理都不理,每次「都直接进来」,也没有戴套

台南高分院认为,张男虽未违反小琳意愿,但确实为了一己私欲而犯案,犯下10次「对少女强制性交罪」,造成女儿怀孕产子,对小林身心造成莫大伤害;审酌张男心存侥幸一再犯案,恶性非轻,实在不宜轻纵,因此去年9月依《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成年人对未成年犯罪,二审加重改判8年6个月。如今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本月20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