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贩色问女童:摸一下给200? 遭拒竟直接熊抱摸胸、下体

女童受辱后倍受创伤。(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一名拾荒、卖鱼的洪男得知女童小花化名家境不好,本来好意会送零用钱免费的鱼,但后来竟心生歹念,趁到对方家送鱼时,提议「你让我摸一下,我给你200元」,被拒绝后他又趁小花转身时熊抱,手伸进衣服内猥亵胸部下体,吓得女童身心受创,挨告后被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全案仍可上诉。

据判决书,小花受辱后,很快就跟妈妈说,但母亲只说应该是不小心碰到的,直到2017年1月又被别人摸才终于报警,并诉说当时被吓到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收到200元,把其中100元给妈妈,剩下100元拿去买糖果弟弟妹妹吃,但几天后才说出被摸屁股,可是妈妈并不相信,后来洪男也没再犯,就一直藏在心里

洪男挨告后否认犯行,说当时是被女童长裙绊倒,想扶一下小花才会往前抱住,并称女童被摸也没有拒绝,就乖乖的给他摸。不过法官认为女童事后会在半夜睡觉惊醒、晚上倒垃圾回来会怕后面有人在跟她,并曾说「我一半同意原谅、一半没办法原谅」,认定她对女童心灵留下拿以磨灭的阴影,对其未来之人格发展必然致生外人难以体会障碍与痛苦,虽然双方以达成10万元和解,但他因本案裁定羁押,尚未履行调解条件,因此判处有期徒刑3年,全案仍可上诉。